第1个回答 2023-12-05
著作权法第24条相关规定,“适当引用”指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适当引用属于合理使用的一种情形,其仍然是对已发表作品进行侵权使用后的免责事由,而非作品非法使用者的权利。判断是否构成适当引用,是否会构成侵权,应考虑以下因素:第一,引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介绍、评论某一作品;第二,引用的部分不应构成作品的主体部分或核心观点,否则有可能转化成抄袭构成侵权;第三,被引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引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则有可能侵犯他人对其作品的发表权;第四,引用他人作品应当说明作品出处和作者姓名,否则可能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