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关于打桩工程量的说法, 错误的是()。

A.打实验桩应单独列项
B.打斜桩应注明斜率
C.送桩不需要单独列项
D.接桩需要单独列项

【答案】:D
本题考查的是桩基础工程的计算规则和方法。(4)打试验柱和打斜桩应按相应 项目单独列项,并应在项目特征中注明试验桩或斜柱(斜率)。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 耗量定额》TY01-312015 中,打试验桩项目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 1.5,打 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当打斜桩时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一个系数进行调整。(5) 打桩的工程内容中包括了接桩和送桩,不需要单独列项,应在综合单价中考虑截(凿)桩柱 头需要单独列项,同时截(凿)桩头项目适用于“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柱基础工程”所 列桩的桩头截(凿)。同时还应注意,桩基础项目(打桩和灌注桩)均未包括承载力检测、 桩身完整性检测等内容,相关的费用应单独计算(属于研究试验费的范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