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三轮车(没保险和强险,牌照,有驾驶证)在主路正常行驶,电动车从侧道汇入,侧道是下坡,有植被和房屋遮挡视线不好,通过路过群众描述,电动车驾驶员并没有减速痕迹,撞到三轮车侧后方,如图所示。发生事故后及时拨打了报警和急救电话。两轮车驾驶员轻微擦伤,尾椎骨骨裂,目前住院检查花了6k,还在住院中。请问责任判定如何判定?不超过18000的部分应该全由三轮车驾驶员承担吗?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以下是可能的责任判定:
电动车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由于电动车从侧道汇入主路,且没有减速痕迹,导致与农用三轮车发生碰撞,因此电动车驾驶员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农用三轮车驾驶员承担一定责任:尽管农用三轮车没有保险和强险,牌照,但驾驶员有驾驶证,属于合法的车辆。而在事故中,农用三轮车也存在一定的责任,如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者未能及时采取避让措施等。因此,农用三轮车驾驶员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至于赔偿问题,根据中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电动车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应该承担大部分的赔偿责任,而农用三轮车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应该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对于不超过18000元的部分,应该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进行分担。如果电动车驾驶员承担70%的责任,那么他们应该承担不超过18000元的70%的赔偿责任,农用三轮车驾驶员承担30%的责任,应该承担不超过18000元的30%的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责任判定和赔偿标准还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进行具体处理。建议双方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积极配合当地交警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