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大学生暑假找了一份服装导购员的工作,服装店开始就申明了的不会录用暑假工可是这名学生为了在赚钱的同时为自己积累点社会经验就选择了隐瞒自己还是在校大学生的真相,谎称自己已毕业,就这样服装店录用了她。截止昨天她已经干了一个月零3天了。由于老板以及店长对她都不错昨晚她告诉了老板真相就这样本来在15号可以领到1400(1200底薪+1%提成)的工资的,在昨晚老板就只给了她500元而且叫她不用去上班了。老师我想问一下这样对这名女孩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