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7-31
汉武帝时把全国划分为十三部州,作为监察区。每州下辖若干郡,长官为刺史。州刺史根据朝廷规定的六条标准督察地方官吏。武帝晚年,又设置司隶校尉,负责察举京城三辅、“三河”(河内、河东、河南)及弘农等郡官民违法行奸之事,成为监察系统的重要官员。西汉御史监察系统的官署叫御史府或御史大夫寺,东汉改称御史台或兰台寺,所以古人也把监察官员称作“台官”。武帝时,丞相府又设司直,掌察举违法之官。汉武帝为了加强皇权专制,常常破格提拔一些出身微贱的人才,任用他们为中大夫、诸郎等,平时在皇帝周围出谋划策,形成所谓“内朝官”。汉武帝利用他们与丞相为首的朝廷行政官员们即所谓“外朝官”相抗衡;同时又常常通过少府所属的尚书署草拟诏令,转达奏章,以便于亲自裁决政事,以致丞相之权日渐削弱。武帝死后,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的头衔主持朝政,其权势反在丞相之上。 典客掌管接待少数民族、藩属国来朝事宜。汉武帝时,改称大鸿胪,掌管诸侯王、列侯及内附部族朝觐郊迎之事。宗正主管皇族宗室(包括公主)事务。属官有都司空,掌管对宗室犯罪之人的处置。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谷帛租赋。汉武帝时改称大司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