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比较康德的“感性”、“知性”和“理性”三种理性能力。

如题所述

【答案】:康德的知识论把人类知识分为两部分:感性和知性,两者有不同的功能。康德把人的感性定义为“通过被对象的作用的方式而接受表象的能力”。就是说,感性是一种接受能力,感性产生表象,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受到外部对象的刺激,二是对所刺激对象做出适当的反应。康德把知性定义为:联结直观以思维对象的能力。知性如同感性一样,也可分为质料和形式。知性的质料是感性直观(即由时空统摄的感觉材料),知性的形式如同感性的形式一样,也是先天的纯形式。知性的纯形式是范畴。康德说:“如果没有感性,则对象不会被给予;如果没有知性,则对象不能被思考。没有内容的思想是空洞的,没有概念的直观是盲目的。”感性以直观提供对象,知性则以概念思考对象,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康德认为在感性能力和知性能力以外,人还具有理性能力。知性和理性都是逻辑思维的能力,但以不同的逻辑形式为思想的途径。与知性相对应的逻辑形式是判断,因而可以从判断形式推导出知性范畴。按照同样的思路,康德说,与理性相对应的逻辑形式是推理,从推理的形式可以推出理性的最高概念,即先验理念。人的理性具有把这些理念作为知识对象的自然秉性。先验理念是理性攀升的结果,是人类理性的自我创造,它们只是符合三段式推理的上升趋向,并不与任何感性直观相符合。但是,人们在思考这些理念时,总要对它们有所判断,而除了范畴之外,人们又没有其他的判断的工具。于是,人们很自然地将范畴运用于理念,做出它们是否存在、有何属性、有何因果关系等等判断,这样便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先验幻相。因为把范畴运用于理念,犯了两个违反康德认识论原则的致命错误。第一,范畴只有经验的使用,只能被运用于感性直观,把范畴运用于经验之外,是非法的超验的使用,产生的结论没有客观有效性。第二,范畴所适用的对象都是可知的现象,当范畴被误用于理念时,理念也同时被误解为知识的对象。但实际上,理念根本不是时空中的对象,不可能被认识。把不可认识的理念误当作知识的对象,这是一种幻觉,而且是理性难以避免的、经验不可纠正的幻觉,其结果是把先验理念变成了先验幻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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