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撞伤人,对方骑自行车,入住院花了3万多,我的摩托车有牌照、驾驶证,还入了交强险,责任判决下来,我70%,他30%,请问现在交强险怎么赔?我还要付多少?请教高手!
我们是在一个小城镇里,对方是一个70多的老人,有一个女婿在我们当地的交通局里当职,当时发生时他跟我是同使一个方向的,后面突然向我这拐,才会撞上,撞上后我还扶着他到路边检查有没有事,路边连个鬼影都没有,当时只报警,没有打保险公司电话,现场照片什么只有交通队才有,后面判决书下来时,对方就有一个人证了,给我感觉很奇怪,那个的女婿还打电话到我们村书那(后面村书有跟我们讲),问我的家庭状况怎样?对方也没入什么保险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