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期限是以向嫌疑人宣布拘留开始算还是以送押看守所执行拘留算起?

如题所述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也就是说,传唤、拘传虽然相对限制了人身自由,但在24小时内为合法。
2、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综上所述,刑期应当从宣告拘留、逮捕或其它强制措施时算起。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以送押看守所执行拘留时间算起。
1.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一般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
2.刑事拘留以拘留证上的日期为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起始日期。这个日期是判决计算折抵刑期的根据。实践中有个别的签发拘留证后未于当日送看守所羁押的情况,但这不影响计算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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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06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自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刑事拘留之时起算,犯罪嫌疑人被宣布刑事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之内被送往看守所羁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0-06
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起算日期是被送进看守所的日期。因为还有宣布拘留后因各种原因未执行的情况,比如体检不适合羁押被改为监视居住的情况,送所路上逃跑的情况等。
第3个回答  2021-10-06
刑事拘留当然是宣布拘留开始,算这个时间就开始算,一直到你拘留的时间截止。
第4个回答  2021-10-06
当然是宣布开始拘留的日期开始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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