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男方将户口迁入女方家,离婚后男方的户口是不是应该迁出,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如题所述

没有相关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不需要迁移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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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27
应该迁出。因为,离婚后,男方已不是女方家的家庭成员了,这时,男方应该要将户口迁出女方家。
第2个回答  2021-08-26
既然是离婚了,男方户口当然应该签回自己家里去啊,这个法律上也有规定的,你现在已经不是这个家的成员了,干嘛还把户口放在人家家里?那不是等着。闹矛盾了?
第3个回答  2021-08-27
离婚后,是不是应该把男方的户口迁出来 当然应该签出来了 结婚直接迁入女方去了,为了方便生活 现在已经离婚了,你不迁出来怎么办 多尴尬呀 不到一分之内尽量不要离婚
第4个回答  2021-08-26
这个没有的,他不迁出去,就只能协商,没法强制迁走的,因为这个需要本人去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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