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职称的流程和条件

如题所述

评审职称的流程和条件如下:

(1)个人申报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登入后再选择相应评审计划进行申报。专业技术人员需如实上传学历、继续教育证书、聘任证书、年度考核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及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绩、成果,以及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团体或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及奖励证书等。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译作和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题报告或实例材料。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标准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同级别转系列、专业评审的,应出具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及变动后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情况等材料。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信息填写完毕后,将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打印一式两份并盖章后上交,对于系统不便上传的可递交纸质材料。

(3)用人单位审查。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必要时,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技术主管、人事干部参加的考核组,对申请人任期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考核后应将申请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出。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需提供《阜阳市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同时需要上传《单位公示证明》。审查完毕后,将本单位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并上报。

(4)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查确认后,按下列规定呈报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①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县(市、区)属及其以下单位的,由县(市、区)属级人社部门提交;市直单位的,由市直主管部门提交。

②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市直单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统一提交。

③无主管部门的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及新兴业态专业技术,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提交,系统需要设置主管部门的,均由属地人社部门兜底。

④县市区人社部门需要提交市人社局的纸质材料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委托评审函》、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纸质申报材料。

⑤市直业务主管部门需要提交市人社局的纸质材料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阜阳市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纸质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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