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如题所述

  规划是一定时间内对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管理,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是工程建设时的强制性规定。如果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的,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网友咨询:
  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建设审批手续,那么是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补充:
  违法分包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违法分包:
  (一)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二)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的:
  (三)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施工企业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企业施工的;
  (四)施工总承包企业将除钢结构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企业的;
  (五)专业分包企业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六)劳务分包企业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情形。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
  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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