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孩子,但还是想离婚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不管是有孩子的夫妻,还是没有孩子的夫妻,离婚的方式主要是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离婚方式的离婚手续是不同的。

有孩子时的协议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是指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等相关离婚事项。

1、离婚双方协商好孩子的抚养权在内的相关事宜后,签订离婚协议书。

这里要注意,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应当是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需要考虑孩子的意见。

2、带上相关材料到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需要带上的材料:

①双方的身份证;

②双方的户口本;

③结婚证;

④离婚协议书。

注:离婚时的婚姻登记机关只能选择离婚双方的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身处异地的两人也可以在签署好离婚协议书之后到法院去起诉离婚。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1-21

不管是有孩子的夫妻,还是没有孩子的夫妻,离婚的方式主要是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离婚方式的离婚手续是不同的。

有孩子时的协议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是指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等相关离婚事项。

1、离婚双方协商好孩子的抚养权在内的相关事宜后,签订离婚协议书。

这里要注意,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应当是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需要考虑孩子的意见。

2、带上相关材料到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需要带上的材料:

①双方的身份证;

②双方的户口本;

③结婚证;

④离婚协议书。

注:离婚时的婚姻登记机关只能选择离婚双方的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身处异地的两人也可以在签署好离婚协议书之后到法院去起诉离婚。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有句话说:婚姻象鞋子,鞋大鞋小合适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所以我不会劝你。

我想对你说的是,你的婚姻是否真的走到了百死都不回的尽头,你是否想清楚了你最想要的是什么?如果答案还是肯定的,你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
不幸的婚姻是可耻的,有时离婚真的是改善婚姻质量的有效途径。 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下也不会健康的成长。我的邻居家就经常传来二人的漫骂 哭喊 和物体的撞击声,在半夜三更之时。最让我不能忍受的是那孩子的哭喊声:“爸爸 妈妈 你们别打了…… 别打了!”不敢想象那脆弱幼小的心灵能承受多久……
如果婚姻真的无法维持下去,给孩子一个妥善的安置,告诉孩子,爸爸妈妈不是不爱他了,而是在一起不好,很痛苦,即使分开了,不管孩子跟着谁生活,另一方也永远是他的爸爸或妈妈。
好好斟酌一下,你的婚姻是否到了万劫不复的地步! 祝福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5-08-15
看了上面几位的回复,好象都觉得离婚对于孩子都是一场劫难,是把孩子毁了。我认为什么事情都不是绝对的,离婚了并不能说明孩子就一定不快乐了,就失去了一切,就再也不幸福了。。。我想他(她)的父母是永远爱他们的,只是爱的方式要改变了。当然我也承认对孩子会不同程度的受到一些伤害。。。但孩子总要长大的,而我们会一天天的衰老,难道此生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孩子一个表面上徒有虚名的完整的家?
不知道你为了什么原因想离婚。没有爱情的婚姻真的很悲哀。
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衷心祝你的孩子永远快乐的成长,祝你找到真正的幸福。
第4个回答  2005-08-15
也许你现在正经受着婚姻对你的考验.对已婚者来说,离婚是柄双刃剑,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去碰它.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权利,可是如果这种幸福是用孩子一生的快乐作为代价,即使得到了,你觉得值得吗?
相信自己,相信你能面对找到一个最佳答案,只是需要一点时间!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