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自留地吗?

如题所述

非农业户口不可以继承自留地。

自留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承包人去世以后,承包权在承包期过期以后自然灭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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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24
自留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承包人去世以后,承包权在承包期过期以后自然灭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了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自留地与宅基地的所有权都是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并不属于农民所有,所以是不能够继承的,更何况您还是非农业户口。
不过,农民经营的自留地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另外,因为我国农民使用的自留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户为单位分配的,一般不作过多调整,以保持其稳定性。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不妨碍农户其他成员对自留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但并不是继承,只是家庭共同生活人继续经营和使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9-04
非农业户口是不可以继承自留地的,国家规定所有的国土属于国家的,并不属于个人的,当农民的自留地的自然人消亡之后,会收为集体所有,集体再重新分配。
第3个回答  2021-08-24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自留地 ,只要是父母的 ,就能继承 ,因为父与子之间这是继承的正常手续
第4个回答  2021-09-04
非农业户口不可以继承自留地,因为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农民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农民个人。农民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不妨碍农户其他成员对自留山、自留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但并不是继承,只是家庭共同生活人继续经营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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