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伤残人要拥有残疾证才可以申请办理残废日常生活补助金,也就是地方通常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办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群,应以户为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件和个人收入证明等,向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明确提出申请报告。针对人户分离的申请办理人群,由申请者现居住地的居(村)委会帮助搞好证据调查工作,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出示给申请者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申请办理低保家庭成员户口没在同一个地方,要向其家核心户口所在地区居委会提交申请,其余没在此处的人员,应出示由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出据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伤残人两项补贴申请条件
一、只要是拥有一、二级残疾证和智商、精神三级的伤残人,可以申请办理中重度伤残人护理管理补助;当中享有低保的,可以一起申请办理日常生活艰难补助。
二、只要是享有低保的伤残人(残疾证无论多少级),可以申请办理伤残人日常生活艰难补助。
三、列入特困人员供养保证的残疾人不享有残疾人两项补贴。
四、伤残人两项补贴由伤残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镇民政办申请办理,必须要出示身份证件、户口簿、有效残疾人证的复印件及申请报告、二寸蓝底照片办理。
五、伤残人两项补贴根据“城市一卡通”或社会保障卡按每季度完成下发。
补助对象
1.艰难残疾人日常生活补助。
芒市户口的低保家中的伤残人。
2.中重度伤残人护理管理补助。
芒市户口且残疾等级被认为一级、二级且必须要长久照料的`中重度伤残人。(长久照料就是指因残废形成的特殊护理日用品和照料服务开支保持6个月以上时间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