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起诉流程怎么走?

请问没有结婚证起诉离婚怎么离

你好,如果仅仅只是结婚证丢失或者离婚证不在你的保管下。你只需要拿着身份证去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然后带着民事起诉状、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即可。
如果你说的没有结婚证是指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那么除非你是1994年之前的事实婚姻,否则你们的婚姻不属于合法婚姻,不存在起诉离婚的情况。
起诉离婚的流程大致有以下几步:
第一步:起诉。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第二步:审理。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第三步: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但是第一次开庭存在判不离的可能性。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但是如果继续分居满一年后再起诉,一般法院依法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是一件费时费力的事情,为了更好地厘清您与对方的财产关系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进一步沟通。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79 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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