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房产证上要不要加儿媳的名字,这件事情要一分为二。若是父母只付了首付,贷款由儿子儿媳共同承担,这种情况下当然应该有儿媳妇的名字,不然还真拿儿媳妇当免费保姆吗?可是,如果是父母全款出资,那么于情于理房产证上都应该写出资人的名字,当然父母也可以选择只赠予儿子,但无论怎样,房子的处理权都在出资人也就是父母的手里,儿媳无权干涉。
当然其实加上儿媳的名字,让儿媳感受到自己才是真正的家庭中的一分子又何尝不可呢?有利于增加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又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