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中考特长生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一、招生项目

1.科技特长生:科技创新(天文观测、环境科学)

2.学科特长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计算机)、语文、政治

二、招生计划

1.面向南京市2021年应届初三毕业生招收科技特长生(天文观测、环境科学)共50名。

2.面向南京市2021年应届初三毕业生招收学科特长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各10名,语文、政治各5名)共60名。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科技或学科特长生考试的学生,在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应均为合格等第,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应均为B级及以上,并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科技特长生:初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方面有一定特长,或在市级及以上相关项目竞赛中获三级及以上证书。

(二)学科特长生:初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计算机)、语文、政治方面有一定特长或浓厚兴趣,或在相关竞赛中获市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四、招生程序

1.制定章程。制定相关章程,向社会公布;

2.考生报名。考生网上自主报名,经学校现场确认后,发放加试通知书,参加加试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倍;

3.专业加试。按照统一专业加试时间组织考生专业加试;

4.预录取。学校公布专业加试成绩;与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及家长签订《科技、学科特长生录取协议书》,根据招生计划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按要求进行公示;

5.上报名单。学校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市教育中教处和市招考院;

6.公示名单。市招考院公示相关招生学校预录取考生名单;

7.参加考试。考生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8.正式录取。学校在中考成绩发布后、志愿填报开始前,对中考成绩达到560分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到市招考院办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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