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和赡养老人能抵扣多少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为了减轻税收负担,国家设计了比较完善的个税抵扣项目,租房子和赡养老人都可以抵扣个税,根据相关规定,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租房居住的,每月最高可以抵扣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每月可以抵扣1100元。不过夫妻双方租住同一住房的,只能由其中一方申报抵扣。还有就是赡养老人抵扣个税,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中,独生子女每月可抵扣2000元,非独生子女,可与兄弟姐妹每月分摊2000元抵扣,但需要被赡养人是年满60岁以上的父母,或子女已经去世且年满60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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