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的笔录可以做为起诉立案的依据吗?

我的工厂与原告于2010年5月份达成协议,双方合作,合作期限是一年,结果原告于2010年7月25日突然提出终止合作。
在合作期间,我们没有签合同,进出账目也没有签字,总之我们签字的文件一个没有。原告非说我工厂欠他70万货款,由于原告一直没有证据起诉我工厂,后来通过关系让怀集县刑警大队抓我逼供拿出一份刑警笔录,8月6号原告拿到刑警帮他搞的笔录后,就来到法院立案,8月7号下午法院下诉讼前财产保书查封我工厂。
15天后收到一份无证据的起诉书,怀集县法院的做法合法吗?

公安笔录可以最为立案的证据,属于证据中的书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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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7
你们摆明是一个合同纠纷
不是经济案件
所以公安机关无权管辖
但是如果对方报案的话
警方(经侦部门)可以受案进行初查
查明为合同纠纷的话(当然要做笔录)
就会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
所以你和原告的问题只有通过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来解决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23
实在可以作为证据的
但如果是警方刑讯逼供 这个证据当然没有效力

关键在于你在笔录里有没有说了违反事实并且不利于自己的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8-27
法院的做法合法,问题在于你的询问笔录上。你如果没有说什么,你怕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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