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名喝酒的人,来我家先动嘴骂人,又先动手打人。之后被我武力打伤,他头被打流血缝了针,我没受伤。

假如一名喝酒的人,来我家先动嘴骂人,又先动手打人。之后被我武力打伤,他头被打流血缝了针,我没受伤。这种情况我会有什么犯罪吗?四天前发生的事情,今天派出所叫我明天去找他们。而且,事发后警察来了 问问情况走了,过了这些天又来找我

打人违法,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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