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房,户主名字为一个人,婚后共同还款,如果离婚了,房子如何分配呢?

如题所述

按照新修订的婚姻法的规定,判断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就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时间标准.即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即使你所购买的房屋只署你一个人的名字,婚后的共同还贷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而且,这种认定是不考虑一方是否支付还贷款项的.打个很简单的比方,比如夫妻一方不工作,没有收入来源,但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样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如果离婚,就会按上述比例首先来确认婚前个人部分和婚后共同部分,然后一方得房屋,一方获得补偿.

如果想改变这种状况.可以考虑双方另行约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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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2-30
房子归房产证拥有者 但是另外一人可以拿回共同还款中自己负担的那一部分
第2个回答  2006-12-30
婚后如果共同还款还是属于共有财产,离婚需要平分财产,除非可以证明供房的财产属于自己支付.
第3个回答  2006-12-30
建议提前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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