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已经办了,还没上户口,还可以改名字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要改名字需要先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申请改名。
办理条件:
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一律不予变更姓名)。变更姓名正当理由通常是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原则上,领了身份证后,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办理姓名变更的。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办理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中队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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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14
出生证明不能直接改名字,需要按照这个名字先上户口,然后再向派出所申请改名。

一、居民改名字的办理程序:
1、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2、派出所受理后,经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局审批。
3、县(市、区)局审批后,由派出所办理。
二、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符合办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条件: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并共同到场;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追问

我家女儿叫吉宸雨,办了出生证了才知道本家的一个小男孩也叫吉宸宇,这还能改吗?

追答

可以的,在家族中、学校或者单位里有同名同音的,容易造成混淆的,都是很好的理由,可以改名字。

追问

可是应该怎么改呢?

追答

怎么改你自己决定啊,家人一起商量一个好的名字,然后就去派出所申请就行了

追问

那这个名字会写成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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