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产制和官僚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一、家产制
家产制是韦伯传统型支配类型中的一个范例。
传统型支配类型:基于对悠久传统的神圣性以及根据这些传统行使权威者的正当性的牢固信仰。统治者根据传统规则任职,因其传统身份得到服从。长老统治、家长制和家产制都是其代表制度。
关于家产制,《经济与社会》中的原文是这样的:
二、官僚制
法理型权威:基于对已制定的规则(法律)之合法性的信仰,以及对享有权威根据这些规则发号施令者之权利的信仰。
官僚制是法理型支配类型中的代表制度,可以说法理型权威依赖于官僚制而得到行使。
官僚制是追求效率的理性制度组织形式,其特点有:
分工,每个官职都有一个明确界定的合法权限范围;权威等级:有清楚界定的上下级关系;技术品质为基础的聘任原则:官僚人员具备专业的管理知识;官僚与生产资料或行政手段的所有权完全分离;成文规定和规则,具有强制性,有严格的组织纪律和控制;去人性化;以货币形式支付报酬。
所以家产官僚体制就是建立在传统型支配类型上,同时又具备了官僚制的一些基本运作。它不是我们现代的官僚体制,找例子的话中国古代的封建官僚体制感觉还蛮符合的。
(我也不是很明白,以后明白了再改吧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