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的初期是什么?

如题所述

摇滚(Rock and Roll)是一种音乐类型,起源于1940年代末期的美国,1950年代早期开始流行,迅速风靡全球。摇滚乐以其灵活大胆的表现形式和富有激情的音乐节奏表达情感,受到了全世界年轻人的喜爱。摇滚乐并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形成一股热潮。 究竟什么是摇滚呢? 长头发、皮夹克、破了洞的牛仔裤……也是,也不是; 吉他、贝司、鼓……也是,也不是; 猫王、The Beatles、Bob Dylan、Nirvana……也是,也不是;年轻的自由、荷尔蒙的冲动、离经叛道……也是,也不是;节奏、歌词、旋律、梦想、真实、感觉、狂野、信仰、力量、愤怒……也是,也不是;…… 其实这些相关的联想只是一些表相,对于真正的摇滚文化,对于遮藏在这些“皮相”之下的“核”,你是否有兴趣去了解呢?从最纯粹的形式来讲,所谓摇滚,就是三和弦加强硬持续的鼓点加上口的旋律。摇滚不仅是一种音乐 AC/DC形态,实际上它是一种“人生的态度和哲学”,也正因为如此,摇滚乐才有别于一般流行音乐(Pop Music)。真正的摇滚文化至少可以提炼出这样一个缩微的全貌:嬉皮文化、艺术摇滚、朋克乐、先锋音乐、重金属等。 从20世纪50年代起,人们在广播和唱片中熟悉了一种新的流行音乐,这种音乐每一拍节奏都非常强烈,歌词写的也十分新鲜,一下子征服了许多美国人的心。1951年,美国克利夫兰电台首次播放这类音乐时,为了使听众感到新颖,一位名叫艾伦·弗里德的播音员在播放前介绍时,给这种声音命名为“摇滚乐”。据说该名取自黑人一首淫秽的歌曲,叫做《我的宝贝以固定的滚动摇曳我》。1955年,一位名叫Bill Haley的歌星演唱并录制了一张名叫《不停的摇滚》的唱片,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前后出售了1500多万张,成为世界上最畅销的唱片之一,摇滚音乐的名称便由此而来。 【摇滚精神】 说道听摇滚,人们立即就想到了会场上疯狂的听众与同样疯狂的乐手。诚然,优秀的表现力与表演性让摇滚在煽动性上有着非凡的表现。但是,人们却是越来越注重那会场的氛围,疯狂加花的架子鼓与超强震撼的吉他solo,从而忽略了摇滚本身的表现。 所谓真实的表现,就是说摇滚本身想要表达的意思。正如词条初说的一样,“摇滚不仅是一种音乐形态,实际上它是一种‘人生的态度和哲学’”。摇滚有别于流行音乐,但是仍有很多喜欢摇滚的人把摇滚当成流行音乐听,这种现象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而越来越明显。虽然这样无可厚非,但绝对是不了解摇滚的一种表现。试问,仅仅听摇滚的曲调以及氛围,如何真正了解摇滚希望表达的意义?又如何算真正喜爱摇滚? 摇滚是有寓意的,至少绝大多数都有而且可以被人所理解,而摇滚本身的表现力又可以让摇滚能够被人更容易理解,这是所谓的摇滚的真实的表达性,也是不同于已完全商业产量化的流行乐之处。然而仅听摇滚乐曲调氛围的人,似乎就完全误解了摇滚,虽然,他们可以在会场上为自己喜爱的摇滚乐手疯狂地吼叫,声嘶力竭地喝彩等等,但是他们却误解了摇滚的真谛。 不得不说,这样听摇滚,无异于盲从。 记得Nirvana的主唱柯特·科本吗?作为影响力超绝的一只乐队的灵魂,为何在94年吞枪自杀?原因显然在听众上。发现听众盲目的喜欢他,盲从,一哄而上地追捧他后,他感觉到了彻骨的寂寞,因为没有人能够真正理解他的音乐,他的灵魂,他失落更绝望,加上另外一些因素,他选择了自杀。不得不说,科本的死很悲壮,也很无奈。杀他的凶手也就是盲从的听众。 如果说,科本的音乐是他的灵魂的话,那么他的灵魂被人误解,被人忽略,严重的说,是一种亵渎。而把摇滚创作当成自己灵魂的乐手仅科本一人吗?显然不是,如果是的话,时间不可能有如此大量而类型丰富的优秀的摇滚作品! 从珍惜自己灵魂的乐手的角度来说,盲从的听众无异于是他们敌人,因为这些听众是摇滚的杀手。 说了很多关于“盲从”的话题,大家也猜到了我想说的了。 要是真正了理解并喜爱摇滚听众来说,知道摇滚想要表达的意思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有地域文化的差别,就算不是对所有的摇滚作品,仅仅对自己非常喜爱的数个作品能够了解也是很好的。但是切忌听摇滚仅仅停留在该曲的曲掉以及氛围上。叙述了这么多,这个就是关键。 喜爱摇滚,也要尊重摇滚,因为摇滚不同于流行音乐,大多摇滚都不是或不仅为了商业,更多的是发自灵魂。希望大家听摇滚时不要盲从,而是真真切切对那些你认为值得的作品进行理解甚至是深思。 【历史上不同的定义】 历史上第一首被打上摇滚烙印的作品是美国的白人音乐家Bill Haley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录制的《整日摇滚》(Rock Around the Clock)。那个时候的Bill Haley穿着笔挺的西装,而且还打着领带,头发梳得油光发亮,如果这样的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或者站在现在的舞台上演唱这首歌,一定没有人会认为他是在唱摇滚,可偏偏历史把它定义成第一首摇滚作品。这也没什么奇怪,原来人们还觉得天是圆的地是方的,原来人们还觉得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呢!我们可以把它当作是时代和我们开的一个玩笑。这样说来,其实任何具体的定义似乎也都是相对的,因为时代在变,人们的认识领域也在不断地随之拓展、改变。 世界上最难的就是为某种事物下一个定义,因为这需要描述的准确、精练。而世界上最容易的也可以说是为某种事物下一个定义,因为你完全可以以自己的理解方式和认识程度给出一个概念。所以很早以前,在国人的传统意识中,一头长发加上皮夹克就是摇滚。然后有人认为,摇滚就是吉他上的SOLO,贝司上的低音,架子鼓上的节奏。现在有人说摇滚是一种精神,可是,也有人说这些都不对。下面是一些所谓的摇滚专家们所给出的定义: 格雷尔·马库斯是闻名遐迩的摇滚名著《神秘列车》的作者,他认为摇滚无非是“一种美国文化”,比如埃尔维斯·普莱斯利无非是“把作为美国人的感受戏剧化,把这种感受的含义、价值和美国生活的利弊作形象的表达”。 卡尔·贝尔兹则在他那本《摇滚故事》中视摇滚为“民间艺术”,一种下意识的俚语表达方式。 查理·勒特称摇滚为“城市之声”,认为它是都市少年们创造的新音乐呐喊。 乔纳森·艾森则在《摇滚时代》中称摇滚为“对西方文化之伪善的反叛……是一种深刻的颠覆形式”。 戴夫·哈克《物有所值》中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分析摇滚,认为它是“工人阶级文化”;而保尔·约翰逊则在《新政治家》中视摇滚为资产阶级的阴谋,其目的是招安潜在的革命者,使他们“沉溺于其中而麻木不仁,懒散不堪并脱离实际”。 理查德·戈尔德斯坦在《摇滚之诗》中则认为,摇滚最重要的特点仍是对青春活力的肆无忌惮的挥霍…… 美国黑人音乐家Chuck Berry用他的作品给摇滚乐下的定义,这同样是一首50年代摇滚乐诞生初期的作品Johnny B,Good。它讲述了一个弹吉他的年轻人走向成功的故事,它以叙事的手法给摇滚乐加上了一个十分诱人的光环,摇滚乐可以让一个普通人走向成功与辉煌。这个普通人可以没有任何的乐理知识,不懂音乐,只要他有理想,只要他勇敢地把自己心里想的唱出来,只要他愿意。另外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国发射给外星生物的一艘飞船上,这首歌还作为人类文明的精华被刻录在一张光盘上,用以表达地球人的文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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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5
摇滚的历史简介】 其实早在30年代初期美国就有首歌叫做Rock&Roll,但当时并没有这种音乐名称。此一名词出现最被大家认识是DJ- Alan Freed于1951年在他的广播节目中首先使用了『摇滚音乐会』这个名称,据说纽约现今仍尊称他为摇滚乐之王。 而又在比尔·哈利-Bill Haley和他组的彗星乐团-His Comets以一曲Rock Around The Rock于55年在排行榜呆了8周之久,在此曲大放异彩的推波助澜下,Rock便为世人所熟知,是故有人称1955年为Rock Era,而比尔亨利也得摇滚之父的雅号。 早期摇滚的音乐来源非常广泛,主要的包括布鲁斯、R&B、和乡村音乐,其它还有福音音乐、传统的流行乐、爵士、以及民间音乐。所有的这些影响加在一起构成了一种简单的以布鲁斯为基础的歌曲结构,它是快速的、适于跳舞的、而且容易让人记住的。第一批摇滚明星们 — Chuck Berry, Elvis Presley, Little Richard, Jerry Lee Lewis, Buddy Holly, Bo Diddley, Bill Haley, Gene Vincent, the Everly Brothers, Carl Perkins,还有好多其它的明星 — 确立了摇滚乐的模式,并且在以后的四十年内都一直为人们所追随。在每一个十年当中,总是有很多艺人复制着第一批摇滚乐手们的音乐,而剩下的那些艺人,有的扩大了摇滚原先的定义、有的则彻底打破了这种流派被限定的模式。从英式入侵、民间摇滚、迷幻摇滚,再到硬摇滚、重金属、华丽摇滚,再到朋克,事实上每一种摇滚的分支流派在产生的最初都是忠于摇滚最基本的结构的。但是一旦这样的改变发生,传统的摇滚就从流行榜上渐渐消失了 — 当然,也有一些艺人始终都保持着光芒。有一些乐队,比如 the Rolling Stones 和 the Faces,他们始终坚持着传统摇滚最基本的规则,但他们把音乐做得更加快速更加自由。其它的一些乐队,比如原型朋克the Velvet Underground, the New York Dolls, 以及 the Stooges,他们保留了基础的音乐结构,但他们的行为中有了更多威吓性的元素。还有一些艺人成为了摇滚的传统主义者,比如 Dave Edmunds 和 Graham Parker, 他们写的歌出的唱片,从来就没有离开过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摇滚模式。虽然在摇滚出现后的这几十年里,摇滚这个词已经开始指代越来越多不同的音乐风格,但是这种音乐的本质从未改变过。 缘于美国的摇滚乐在60年初终于发生了巨变,那就是由The Beatles开始一群英国乐团在一瞬间打进了美国市场,就有人将这件事称为第一次英伦入侵,不过还好当时在美国仍有一些团和他们分庭抗礼,如组合相似披头而曲风充满沙滩、阳光、美女、浪板等加州美景的Beach boys 。此外充满民族曲风的名谣摇滚亦紧接而生,但除了Bob Dylan外,以居尔特或爱尔兰等曲风鲜明的英国歌手亦不乏其中,但在60年代末美国乐团又再次主领大局,那就是以3J(Jim morrison、Jimi Hendrix及Janis Joplin)引领而起的迷幻摇滚成为当时最受欢迎的摇滚乐,不过除了Grateful Dead外大部分的迷幻团都相当早夭,在迷幻摇滚势微后,随即迈入风光的摇滚年代。 经由60年代的铺陈,遂使70年代的摇滚曲风丰富至极,由David Bowie引领而起的华丽摇滚就是在70初崛起的,此外为了不囿于既有的摇滚类型,前卫摇滚、古典摇滚和艺术摇滚也随即而起并成为当时乐界的新像,既而爵士摇滚亦逐渐扬名,此外横跨整个70~80年代最受欢迎且最长寿的重摇滚(重金属)产生了,或许在现在而言Led Zeppelin、Deep Purple、Black Sabbath的分贝solo,然而在当时可说是震耳欲聋的摇滚类型了,此后经由不断的演进heavy metal一直受摇滚迷的青睐,此外在70年代还有跟HM曲风迥异的乡村摇滚、加州摇滚和南方摇滚亦深受欢迎。假若我们说60年代的盛事是英伦入侵,那70年代的盛事非瞬间窜起于70年代末的庞克摇滚莫属,但就如60年代末的迷幻摇滚般,庞克亦不长命。 进入80年代除了初期仍还有庞克风外,夹着70年代余威的重金属便成为领导地位,且几乎风光的80年代都是由重摇滚(重金属)拢断,但他们仍是求新求变的,风格决不同以往,故又有新浪重金属的称号,在重摇滚的强势下,除了蓝领摇滚、流行摇滚和融合雷鬼曲风的摇滚外,要能闯出一片天就得以技巧取胜,所以一些强调速弹和速度的摇滚遂应运而生,而他们引起的风潮亦不容小觑,至今速金仍然有广大的听众。 接着90年代初期引领摇滚潮流的即是西雅图之声油渍摇滚,但随即被充满电子音乐的英伦摇滚所淹没,而因这些来自英国各地的乐团很快的征服新一代的摇滚迷,故将之称为第二次英伦入侵。此外90年代末期带有庞克风或充满电音的的一些另类摇滚也虏获相当多的歌迷。或许摇滚风潮不在,承如麦克阿瑟所言老兵不死只是凋零,但摇滚新血不断产生,电音、工业、嘻哈...,或许摇滚曲风已不若以往,但至少是另一种摇滚型态的延续。 参考 http://baike.baidu.com/view/4749.htm?fr=ala0_1_1
第2个回答  201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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