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树立司法文明形象和提升司法权威,方便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审判。
二、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群众可凭身份证领取旁听证旁听案件审理。
三、团体参加旁听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本院将根据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安排法庭场所,旁听人需要持旁听证进入法庭的,旁听证由人民法院制发,尽量方便人民群众旁听审判。
四、下列人员不得进入审判场所
1、无证件、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的;
2、未成年的(经法院批准的除外);
3、精神病和醉酒的;
4、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
5、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
6、其他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
二、对于你所述,可能情况:对于非公审的案件或公审参加人数过多,由法院向特定人发放或控制旁听证的发放数量。
三、下列案件,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4、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5、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
6、法律另由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追答你是有权旁听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