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镇的经济发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3

柳林镇又名柳林铺,明、清设递铺。古时镇西有一水渠,相传周文王时,凤鸣岐山飞经于此,渠称“行凤渠”,渠桥称”饮凤桥”,明代称“双桥”。渠岸柳树成林,故称柳林铺。历代设驿站,是西通千陇必经之地,过往客商留宿者甚多,形成集市。镇辖16个行政村。1983年,耕地70074亩,农业人口26062人。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豆类、高粱次之。1985年,粮食总产1960万斤。1986年后,柳林镇以种植高粱为农民致富的一个门路,采取酒厂与农户签订合同,实行收购保护价格,并优先提供良种、化肥等优惠政策。1989年高粱总面积达7000多亩,总产350万公斤,基本保证了全镇酒厂对原料的需求,农民增加收入210多万元,户均300多元。至1988年,全镇总人口28951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111人,耕地面积67111亩。
镇酿酒业历史悠久,唐时柳林酒即为贡品。清光绪十五年(1889)有酿酒作坊25家。民国4年(1915),被选参加美国旧金山召开的“巴拿马——太平洋大博览会”获银奖的白酒即为该镇产品。1956年在镇东兴建年产白酒3000吨的陕西省西凤酒厂。1985年全镇乡村酒厂6家,其中以1975年镇办柳林镇酒厂规模较大,占地6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职工120多人,年产白酒400多吨。1986年,西凤酒厂扩建二期工程开始。扩建后年产量可达8800吨。至1988年,全镇所辖乡村酒厂已达15家。另有电器、农机具修理、运输、锯材、饮食、农付产品加工等行业。1985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604万元,其中工业和家庭副业占58.6%。1986年全镇粮食产量1895.6万斤,工农业总产值1483万元,其中工业和家庭副业占60%。
驻镇机关单位有:西凤酒厂、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供销社、信用社、粮站、供电站、税务所、邮电支局、工商行政管理所、地段医院等。文化设施有文化站、露天剧场和县办职业中学、镇办初中、中心小学各一所。
农历双日逢集,集日高峰时有万人,年贸易额500万元以上。
柳林自古以酒闻名,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历代名人在此留下诸多胜迹佳文。唐高宗仪风三年(678年),吏部侍郎悲行剑送波斯王回国,途经柳林镇亭子头村,留下了“送客亭子头,蜂醉蝶不舞,三阳开国泰,美哉柳林酒”的千古名句;境内灵山净慧寺、《西游记》中的晾经寺、凤翔八景之一的“回龙烟雨”等文化古迹和自然景观吸引无数游人怀古咏叹。
改革开放以来,柳林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2004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3.24亿元,是省、市级商品粮、秦椒、秦川牛生产基地大镇和小城镇建设示范镇,被授予市级文化先进镇、小康镇、省级文明镇、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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