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危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程序

如题所述

依照当地安监部门的规定,经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办理化学危险品生产企业的新设立审批手续后,再进行三同时审查合格后,向当地安监部门提供相关的资料,申请办理化学危险品生产许可证. 一、新设立手续申报资料 A、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申请资料: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2、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提供原件供核对,下同); 4、有关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许可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5、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7、企业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8、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措施(预案); 9、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学历或专业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10、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区域位置图; 11、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均加盖章,除申请书和评价报告以外均装订成册) 许可条件: 1、建设项目设立符合城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3、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4、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B、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申请资料: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2、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3、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6、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的区域位置图;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均加盖章,除申请书和评价报告以外均装订成册) 许可条件: 1、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全面分析、辨识; 2、准确分析、判断了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程度; 3、对安全条件进行了充分论证; 4、确定了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 5、安全设施的对策与建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要求; 6、选择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了安全评价; 7、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有效。 二、设计审查申报资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5、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6、建设项目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等相关资料(新建项目还需提交初步设计说明及图纸);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均加盖章,除申请书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以外均装订成册) 许可条件: 1、建设项目通过了安监部门的设立安全审查; 2、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 3、安全设施设计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规定编制; 4、采纳了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 5、对未采纳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作出了充分论证说明。 三、竣工验收申报资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原件和复印件,凡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只需将复印件装入申报材料中,未注明原件和复印件的必须提供原件,下同); 3、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施工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5、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 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及其专家评审意见; 7、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或有关部门的专项验收合格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9、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 11、建设项目的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等设计图纸; 12、建设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试运行情况报告。 (均加盖章,除申请书和评价报告以外均装订成册) 许可条件: 1、安全设施设计通过了市安监局组织的审查; 2、安全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3、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质量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的要求;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符合国家有关施工技术标准;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检验、检测合格; 6、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了安全评价; 7、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或者达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要求; 8、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期间发现的事故隐患得到整改; 9、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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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05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一、选址
市环保局、消防支队、安监局派员到现场确定厂址。其中:市环保局出具项目选址批准文件,并开展环境影响评估。
二、安监局三同时审查和申办许可证程序
市安监局设立安全审查→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安监局批复同意设立→市安监局设计图纸审查→项目施工建设 市安监局试生产备案→项目试生产→市环保局和安监局竣工验收→向自治区安监局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自治区安监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投产。其中:
(一)市安监局安全审查和市政府设立审查材料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2、县级发展和改革局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3、国土局的土地使用权文件、建设局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须签章); 4、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评价公司出具); 5、建设项目设立安全预评价报告(评价公司出具); 6、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二)市安监局设计图纸审查资料
市政府批准设立后,由有关部门编写可研报告、图纸设计和环境保护评估报告,同时,向市安监局申请图纸设计审查,并提交下列资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签章);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5、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图纸设计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施工建设。 (三)市安监局试生产备案和项目试生产
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后,向市安监局提交试生产方案,经同意备案方可试生产。 (四)市环保局和安监局竣工验收
项目试生产结束后,向市环保局和安监局申请竣工验收。其中市安监局需下列资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的验收申请书;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
3、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签章);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5、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
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现状评价)。 (五)申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须交材料 1、提交的材料目录清单;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 三份及电子版1份(由县、市安监局签署意见); 3、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5、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安全评价报告;

7、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员的文件; 8、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核准通知复印件;
10、生产企业与应急救援机构签订的应急救援协议。
注:1、所有上报材料须签章2、有关表格可在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区安监局的网站下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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