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10000/12=833.33元,确定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
应交个人所得税:10000*3%-0=300元
简要说明如下:
一、先将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详见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一条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 (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