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开公司被纪委查了会怎么办

如题所述

1、公务员法明文规定禁止公务员参与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 惩 戒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2、对公务员违法参与经商行为的处理。

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四条 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以下统称处分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3、对公务员违法参与经商取得的收益如何处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三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违纪的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处分决定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应当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属于国家财产以及不应当退还或者无法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上缴国库。

扩展资料:

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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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19

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公务员法明文规定禁止公务员参与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 惩 戒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2、对公务员违法参与经商行为的处理。

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四条 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以下统称处分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扩展资料: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三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违纪的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处分决定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应当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属于国家财产以及不应当退还或者无法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上缴国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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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4-23
不可以。

1、公务员法明文规定禁止公务员参与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 惩 戒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2、对公务员违法参与经商行为的处理。

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四条 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以下统称处分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3、对公务员违法参与经商取得的收益如何处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三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违纪的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处分决定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应当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属于国家财产以及不应当退还或者无法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上缴国库。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4-23
请吃饭,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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