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几个月

如题所述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
1、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约定以下事项:
2、工程款计量周期和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
3、建设单位拨付人工费用的周期和拨付日期。
4、人工费用的数额(包括总额和每期数额)或者占工程款(含总造价、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比例等,约定比例应不低于各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比例。
5、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建设单位出现未按约定拨付人工费用等情况的,应当纳入欠薪预警并及时进行处置。
6、实名制总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
7、未与总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8、分包单位以实名制管理信息为基础,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8-25

农民工人工费的拨付周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协商约定,而人工费用拨付的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查。


按照《指引》,在工程款支付保障方面,建设单位需要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不低于属地行业最低拨付指导比例)等,按时将人工费用拨付到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并且要能够满足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建设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要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施工总承包企业如果发现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拨付人工费等情况,应及时向属地人社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通过四川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预警。




实名制管理方面,要求在建工程项目要以真实身份信息为基础,采集进入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并及时核实、实时更新。项目要配备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值得关注的是,农民工如果中途退场或者工作任务结束退场,施工企业要主动结清工资,并且经过班组长和农民工本人确认,确保在无欠薪的前提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签订退场确认书。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