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我方全责,保险理赔后,对方还要求额外赔偿,要怎么解决?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可以直接向交警部门申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官方对于此次事故的合理认定,对方有异议的,可以直接联系交警处理。其次,既然保险都已经理赔了,那么我方没有责任和义务再去赔偿对方。最后,我方可以直接就此事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的额外赔偿是不合理的,而且也是违法的。当事人准备好相关的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根据交警部门的手续来处理赔偿事宜,保险公司都会直接联系伤者理赔。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官方对于此次事故的合理认定,对方有异议的,可以直接联系交警处理。二:额外赔偿不是当事人的义务,这样的要求是不合理的。三:如果对方硬要胡搅蛮缠,索要额外赔偿,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诈骗罪告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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