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局和工商局区别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工商局总的工作职能是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具体的职权概括地说就是“六管一打一制止”。“六管”是指:个体管理、企业管理、市场管理、合同管理、广告管理、商标管理。“一打”是指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一制止”是指制止不正当竞争。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按规定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1) 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2) 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含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传销违法行为;承担酒类市场监管职责;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3) 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法律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 第十条 市场监管所在县(市、区、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权限范围内,以县(市、区、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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