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的一位女士发现他们家的电动车被小区物业给私自卖掉了,没有和他们商量,因为物业以为这辆车是僵尸车,所以就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把车给卖掉了,物业的做法有非常严重的问题,不管这辆车是不是僵尸车,在卖别人的车辆之前都应该和车主商量一下,而不是私自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就卖别人的车,这是违法的行为,物业没有权利这么做。河南郑州的王女士因为接送孩子方便就购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因为不符合相关的规定,就一直把这辆电动三轮车放在地下车库里面,虽然放在地下车库里面但是他们家也经常使用这辆车,并且会经常去充电,车上还有挪车电话,但是没有想到突然有一天车突然找不到了,他们找到很长时间,最后询问了保安才知道,自己家的车被物业以六百块钱的价格卖了出去,收废品的已经拉走了,并且物业没有告知他们。
王女士最后找到了物业,但是物业却说以为这是一辆僵尸车,以为这辆车一直没有人开,物业的这个说法王女士并不认同,她说自己的车上有挪车电话,而且没有人告知他们这件事,这辆车也并不是僵尸车,这辆车在购买的时候也不只有六百块钱,最后物业只能找到当初收废品的人,把车子找了回来,还给了王女士一家。
虽然车子已经找回来了,但是物业的做法非常不合适,物业不应该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就私自售卖业主的东西,不应该随便把业主的东西私自处理,物业没有权利这么做,这个物业的做法非常不对,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能私自处理业主的物品,在处理之前应该告知业主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