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1-20
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来看现实中没有税负。
一、这是其组织性质决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表述“本法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经济组织”。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不同于其他生产、经营组织的国家税收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六十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如,《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会计核算未涉及到应交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