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所得税费用是企业根据利润计算出来的,应交税费是根据计税基础计算出来应交的税费。
1、比如企业计提坏账10万,利润是100万,计算出所得税费用是25(100*25%)分为
借:所得税费用 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
2、税务不承认坏账准备,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10*25%),税局要求的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应该是27.5万(25+2.5) 我认为坏账准备产生递延所得税的分录应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
3、以上两个分录最终合并效果就是
借:所得税费用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7.5
4、如果按照教材和网上说的坏账准备产生递延所得税分录贷方是所得税费用,分录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5
贷:所得税费用 2.5
5、那1和4合并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2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
这岂不减少了所得税费用而不是增加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请问我分析的和做的分录有什么问题?为什么教材和网上说的坏账准备产生递延所得税分录贷方是所得税费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