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物权的内涵
1、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或者说,物权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二、物权的分类
1、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
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
5、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有期限物权是指有一定存续期间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无期限物权则是指没有预定存续期间,而永久存续的物权,所有权属于无期限物权。
6、民法上的物权(普通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这是以物权所依据的法律的不同进行的区分。
7、本权与占有
占有以对物的实际控制、占领为依据,因此不论占有人在法律上有没有支配物的权利,都可以成立。占有人基于占有制度,在事实上控制物,并在法律上享有排除他人妨害其占有的权利以及其他效力,乃是一种与物权的性质相近的权利,故应为物权的内容。
本权是与占有相对而言的。对标的物不仅有事实上的控制力,而且有权利为依据,该依据之权利,即为本权。
8、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
以物权发生原因为标准,意定物权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物权,比如买卖转让。
法定物权指非依当事人意思,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物权,物权法上的留置权、海商法中船舶优先权等都是典型的法定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