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满16周岁女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犯罪,请律师回答?

如题所述

十六周岁不属于幼女,因此,是否构成强奸罪,要看女方是否自愿,如果自愿,不构成犯罪,如果非自愿,则构成强奸罪,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补充一下法律知识,如果与不满16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对方是否愿意,均构成强奸罪。
法律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不认为是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行为,才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成年人在14岁以前和14至16岁期间都实施了上述行为,那么只对14至16岁期间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14岁以前的行为不是犯罪,不能一并作为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成年人在年满16周岁前后都实施了上一个问题所说的犯罪行为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那么只追究未成年人在年满16岁以后的行为的刑事责任,对16岁以前的行为不作为犯罪一并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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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30
已满16周岁不算幼女了,如果对方自愿的,那么不能算构成犯罪,如果是违背其意志发生的性关系,那么就涉嫌强奸罪。
如果低于14周岁的,不管对方是否自愿的,都按强奸罪论处。
第2个回答  2021-06-30
律师想的就多了,你这个问题就有很多地方没说清。
首先,女方是否自愿?如果不自愿,多大年纪都不行。
其次,这个自愿是否建立在金钱交易基础之上?如果是付钱交易的,那也是违法。
最后才是谈年龄,如果是自愿,不是交易,那么女方年满十四周岁就已经不构成犯罪了,何必十六周岁。
第3个回答  2021-06-30
不构成(前提是双方自愿),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没有上述行为则不构成强奸,但对身体不好,最好不要未成年就做。
第4个回答  2021-06-30
16岁第二性征已基本成熟,但还未到成人年龄,如果你们已确立婚姻关系,发生性行为也是可以的,如果没有这种关系,就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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