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扩展资料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1、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2、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3、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办学许可证
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 举办者向教育局成教职教科提交申办材料
2、受理 申报材料齐全、有效的予以受理
3、初审深圳注册公司审批人员初审、拟报初审意见
4、评议 教育局教育培训机构申办评议小组对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评估,作出评议意见
5、审批 审批机关根据设置标准、评议意见及本地教育发展计划,于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设置的决定,并通知申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