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懂法小公民

征文要好!!!!!!!!!!!!!!!!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梁启超先生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这句话一点都不假,一个国家的希望在于它的整个下一代的素质,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我们必须从小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然而,目前,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去年,我国青少年犯罪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这是多么令人心寒的数据! 我们都知道太仓曾有一个叫高昌华的中学生,他就读于太仓高级中学,学习比较优秀,但品性低劣,因涉嫌杀人、抢劫、放火、盗窃于2001年6月被逮捕判死刑,最终被枪决。高昌华杀人案,震惊了全太仓、全省乃至全国,他成了我们太仓的耻辱,成了学校的耻辱。一个年仅18岁的花季少年,为何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只因他从小学三年级起就迷恋上了游戏机而走上邪路。玩游戏机需要花钱,他就动歪脑筋,骗人、偷东西。刚开始是在小学里小偷小摸,被家人发现后挨一顿打,然后发展为在初中敲诈勒索有钱人,被安分局关押,最后发展为频频作案,行窃、抢劫、杀人,终于走上了自我毁灭的绝路,终于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如果高昌华不走上犯罪道路,他的前程将充满阳光和希望。可他的所作所为令人惋惜,令人深思,令人吸取教训——无视法律,将被法律制裁。 青少年时代是意识最脆弱的时候,是最容易想入非非,最容易使一些不良思想侵入我们大脑的时候。那么,我们该如何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呢?我认为: 一、要自我带头,推广法律。我们应该向身边的人宣传法律,多听法律讲座,多收看、多收集法律资料,充分懂法、遵法。也可以组成假日小队在双休日进行法律宣传,或在布告栏上张贴“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的倡议书,让所有对法律见识浅薄的人了解法律,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二、不做违法事,不学恶风习。我们应该在学校里学习好扎实的基础,并在课外掌握一技之长。不做不文明、不道德的事。我们从小就应该做好事,使记忆里的坏事没有藏身之处。常年坚持,就不会学习到恶风气,不会作出触犯法律的种种恶行为。 三、不仅自己不违法,更要劝慰他人不触犯法律。在自己身边的人,都有可能在一个人生的转折点,霎时间作出无知的行为。我们看到坏人坏事,应勇敢地站出来劝阻他们,也更应该站出来与邪恶作斗争,决不能明哲保身,听之任之或避开了事。 法无处不在,我们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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