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最大的区别是工作职能不同。其中,组织(人事)部门是组织部的工作对口下属部门。三者的区别是:
1、从性质上看。组织部是管理领导干部的党的工作机构。地方党委是党的地方一级组织。机关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党组是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等部门中设立的领导机构。而组织人事部门是各机关、各单位中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门。
2、从地位上看。组组部是各级党委管理干部的组织部门。地方党委在本地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机关党委在本单位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组织(人事)部门是组织部的对口下属部门。
3、从产生方式看。组织部是党的工作部门。地方党委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委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由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设立。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机构设置而产生。
4、从权力来源看。组织部由本组党委授权并对其进行报告。地方党委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授权并对其进行报告。机关党委由党员大会授权并向其报告。党组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授权并对其进行报告。组织(人事)部门向本机关、本单位党委(党组)报告。
5、从成员产生看。组织部由上级或本级党委选拔任命产生。地方党委常委由党的同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委成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成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决定任免。组织(人事)部门成员由本单位党委(党组)选拔任免。
6、从职权职责看。地方党委对本地区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机关党委领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工作并对每个党员进行监督。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组织部执行党委(党组)的决定。
扩展资料
组织部、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职能:
一、组织部。负责党组织的发展,负责所属地区党政领导班子管理、配备、建设工作。负责干部的管理、任免、培训、奖惩,指导所在地区的人才建设,指导所在地区公务员招录等工作。
二、党委(党组)
1、党委(党的委员会),在我国是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特指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
2、党组,是设立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企业、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或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党的组织机构。
党的委员会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领导关系,党组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指导关系。
三、组织(人事)部门。是各单位主管人事、党建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是党中央在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参谋。是组织部的下属对口部门。
负责落实组织部的工作部署,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管理、配备、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干部的管理、任免、培训、奖惩,主管所在单位及与属单位的人才建设,主管所在地区公务员招录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