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需要财产保全,需要按照保全财产的30%的比例提供财产担保。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相当于保全数额的担保。
当事人申请保全需要向申请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书需有以下几项内容: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2)请求事项:请求法院采取的具体保全措施,如查封、冻结的存款,账号;
(3) 事实理由:简单明了的写清楚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必要性;
2、要保全的财产信息,如保全的是房产,需提供房产证;保全的是存款,需要提供开户行、户名及保全金额。如不能提供财产信息的,可以委托律师到相应的单位查询,如到房管局查询房产信息、到车管所查询车子信息、到银行查询存款信息等,也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申请查询财产信息。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和保全的信息一致。担保的财产可以现金、房产、车辆、股权等所有权明确、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