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医保没有正确参保地

如题所述

如参保人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后点击参保地切换后没有显示参保地,可拨打027-87812393进行参保信息刷新。参保信息刷新完成后重新打开国家医保App、微信、支付宝医保电子凭证页面,点击参保地切换选择城市就可正常使用。
方法与步骤
1.解绑:打开微信,进入“我的医保”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中“医保凭证-激活凭证”。
或点击进入“服务”,选择“激活凭证”,进一步点击“医保电子凭证”。打开医保电子凭证界面。
2、重新绑定:在参保地医保窗口进行电子凭证数据同步到国家平台,再重新登录领取医保电子凭证。注意:要选择正确的参保地。
参保人可通过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绑定医保电子凭证上的“家庭成员子账户”,开通医保电子凭证“亲情账户”功能,即可为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代领医保电子凭证,这就是医保电子凭证“亲情账户”。有了这个“亲情账户”,当老人、小孩看病时,只需拿出自己的手机调出家庭成员的医保电子凭证,就可以帮他们“码”上看病、“码”上拿药,还可以查询家人的医疗费用明细!
目前,亲情账户仅能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关联添加,绑定账号前,需提前准备好户口本,以便顺利添加。如被绑定人大于16周岁,则需本人扫码认证。医保电子凭证“亲情账户”最多可添加5人,关系是双向的,同一个参保人既可添加家人,也可被家人添加。“亲情账户”只要求家人参加医保即可,不要求在同一城市参保。
国家医保电子凭证和社会保障卡里有我们每个参保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社保编号等信息,实行“一人一卡”,和身份证一样,仅限本人实名使用,必须“专卡专用”。
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参保人员应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实名就医、购药,并妥善保管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定点医药机构也应仔细核验就医购药参保人的真实身份,确保“人卡合一”。将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转借他人就医或冒名就医属于欺诈骗保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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