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领导不批算旷工吗

如题所述

属于旷工。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考勤与休假办法、公司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中会对员工的请假审批程序作出规定,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需要请假时,应当按照单位的要求办理请假手续,若未办理请假手续即不去上班,违反了公司对员工的正常管理制度,公司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不违反法律规定,员工也无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请假领导不批准算旷工,一般情况下,第一次旷工,通过口头或书面警告,让本人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且责令反省;第二次旷工,以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方式警示本人及其他员工,并由主管领导进行谈话,记大过处分;第三次旷工,开除或劝退。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
第二,没有正当理由;
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对于事假,法律规定并不多;属于双_协商解决的范畴,你有必须请假的理由,如果对_没有相应的不给你假的理由,直接按旷_处理,是违法的;对_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_付赔偿_;_作1年_付2个__资。
拓展资料:提前了一个月像公司请假当公司不批准合法吗?
如果是事假的话,公司有权不批准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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