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已过户能退吗?

我的二手车卖出去了,也已经过完户给那个人,保险也也已过户给他,第二天那人却说要退,少退他2万都可以,因为我们之前没告知他此车以前是租赁车!这怎么办!

那就你们协议,再次有对方过户车子给你,重办你名义车子行驶证和你名义保险。
你白捡2万,有啥不可以?!车子还是你的。追问

说错了,是少退2千,但我不想退,因为我卖了车准备拿钱去买新车。但我又怕他闹!

追答

已经过户,你可以不用理他
因为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车子物权发生转移,和你没有关系了。

追问

我和他就只签了一个二手车转让协议。就是没告诉他我买的是租赁车,行驶证上是营转非,我没直接给他说,但是行驶证是给他看过的。。。他可能没看到!现在说以前是租赁车,现在每年都要审一次车。麻烦!不想要了,每天给我们打电话找些毛病!

追答

你可以跟他说,你已经给他提供了相应的车子资料手续,也已经办理完毕过户,对此,你没有其他相应义务,
如果对方还是纠缠,你可以跟他说,让他起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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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2-22
可以先和对方协商,要求他尽快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方不予配合或者是故意拖延,你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对违约的行为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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