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逝母亲写委托书把房子给儿子,女儿有权利要吗?

如题所述

父亲去世以后,母亲写委托书,把房子给儿子了,女儿是否有权利要呢?
一。我们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有抚养儿女的义务。所以我们是直系亲属,在法律意义上讲,我们应该是互相照顾的义务
二。儿女都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是父母的直系血缘关系。
三。父亲去世以后呢?母亲写了委托书,把房子给儿子了。正常儿女都应该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因为儿女将来都会赡养自己的父母。而且继承法也有规定,儿女都有继承权。但是你的母亲却写了委托书,把房子给了儿子。这个委托书也算是一种遗产的赠予。因为你父亲去世以后,这个房子就归母亲个人所有。如果他个人通过公证的方式把这个房子过继给儿子,那女儿是继承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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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07
这要看女儿是否尽赡养义务,婚姻法规定,男女都一样,儿子和女儿的地位是平等的,在继承老人的财产上,享受同等权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6-07
母亲没有权利分割父亲的那一部分财产,儿女可以主张分割父亲的那一部财产。
第3个回答  2020-06-07
郑琼崖作为女儿是有权利要回来的。毕竟他和儿子有一样的继承权。
第4个回答  2020-06-07
父亲去世,母亲写委托书把房子给儿子,女儿当然有权利要,毕竟儿女都是父母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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