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量回避身体冲突,不是说打了左脸,你要把右脸伸过去——你可以后退躲避,可以向警察求助。但如果你没有,而是选择挺身向前,那法律上就不视为“正当防卫”
干了这么多年法律工作,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司法实践中,司法系统极少认定“正当防卫”,非常非常苛刻,稍微有一点点责任,就不会认定正当防卫。
比如,纠纷起因或纠纷升级上有责任,就算“相互斗殴”;
再比如,我刚才说的,你可以后退躲避。而如果你能选择“退避不予还手”却不躲避,司法实践中就视为你主观上有斗殴故意。换言之,只有“无路可退”时的自卫,才算正当防卫。
还有一些,比如你使用了自卫器械,你杀伤了侵害者,或者只要在形式表现为打斗的案件,
基本就别指望“正当防卫”,一定以“斗殴”移送公诉机关。
检察院与法院顶多以“被害人有过错或重大过错”轻判自卫者以求平衡
追答正当防卫可以运用的,往往只有一种情况,就是重大的、正在进行的刑事侵害,比如杀人,rape,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正在进行时,而且要可证。
所以,不犯法的情况下应该躲避,并寻求帮助。避无可避的情况下,才能有节制地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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