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纯真少年时》《 美丽的约定》《 站成一棵树》《 天狼》《 最亮的一盏灯》《 爱在山野》 的读后感

《记得纯真少年时》《 美丽的约定》《 站成一棵树》《 天狼》《 最亮的一盏灯》《 爱在山野》任选一篇 的读后感

《站成一棵树》风打破平静,泛起层层绿色。
深的沉淀,浅的飞扬。跳跃着的阳光,闪烁着的生命。黄绿、青绿、翠绿、碧绿、黛绿、墨绿,流淌着。载着平静的岁月,延伸着。


一棵老树,让人依恋。

我想起我的父亲——那个总是裹着黑色外衣的瘦小的背影。我的父亲哟,像纤夫,养家糊口的重任系在纤绳上,死死地勒住他的肩膀,在岁月中蠕动着。总是在睡眼朦胧的视野中,看见父亲仍在电脑前工作,一脸的严峻,深深地吸一口烟,在烟灰缸上轻轻点下几粒烟尘,从鼻孔和嘴巴处冒出一团白色的烟雾,在死一般寂静的客厅里,慢慢扩散着,然后融入空气中,变得更加凝固。这个房子的夜晚,只剩下父亲鞠楼的身影;这个世界的夜晚只剩下父亲微小的缩影。人前的父亲,是伟岸的,山一般的威严。我曾经记得和母亲在阳台闲聊之时,提及幼时的事情,母亲调皮地偷偷瞥两眼正在客厅工作的父亲,笑笑道:“你小时候,你老爸是你的超级保姆啊,我抱你的时候哇哇地哭,只要你爸抱呀,睡得可香着呢!尿片还是他洗的……”我听了,又是失落,又是诧异,略带几分羞愧——人家都是母亲照顾的。

父亲呀,还是像树吧,宽阔的手掌,撑起叶,撑起我,撑起家。

还是讲个故事吧。

父亲在老家时,工资太低,一个月才两三百。为了改善生活,决定到Z市打拼。初到Z市之时,和一位分别了七八年的高中老同学巧遇了。据说,那位老同学上到高中便不再读了,一直跟一帮狐朋狗友混日子。他得知父亲在找工作,就介绍他到某大哥那里干事儿,说是一个月能捞到一两万块钱。在老家的时候,父亲听一些老乡说过这个“某大哥”是出了名的流氓、混混。于是,二话不说,很婉转地拒绝了,并且马上率领一家人离开了Z市,再也没有和那个老同学联系过。后来父亲到深圳工作,不过,听母亲说那段时间,工资少得可怜,好像勉强维持一家人生活。之后,父亲靠自己的才能和努力,一直向上攀登。

父亲是立在尘嚣里的树,在灯红酒绿的城市里,仍然坚持原则,坚持尊严,坚持自己那微不足道的一抹绿。

当秋天悄然无声地蔓延在父亲身上时候,于是,我——

站成一棵树。


与树相对而立,用手轻抚粗糙的树皮,生命在粗壮的树干中旋转,随着年轮盘旋而上。那早已被寒风剥削地一丝不挂的枝头上,挤出棕红里泛绿的透明羽翼,在料峭的初春的风中翱翔着——死亡中孕育的生。

前些日子,与好友一同放学回家。途中的人行道上,一排行道树光溜溜的,寥寥几棵树上挂着几片伶仃的枯叶,蜷缩成一团,犹如毛毛虫蜕变成蝴蝶的蛹,孕育着什么。“喀嚓”我被惊了一跳,满地的落叶。我正纳闷,明明到了春天,反倒落下一大片枯叶。

“快过来看!”好友突然欣喜地叫嚷起来。

我凑过去一看,一丝不挂的树枝上,一点一滴地汇聚了几分绿色——是几片嫩叶!是那样卑微的淡绿,却灼伤我的眼睛;那样薄弱的脉搏,却震撼了心灵。我刚伸手,想要触碰。立即遭到朋友愤怒的呵责——

“别碰坏了新叶!”

或许这是一种诗意化的猜想,但是我甘愿相信。那满地憔悴的棕色,为了一树的绿,让出了自己的位置,堕向死亡。耳畔回响刚才的声音,像风铃般的清脆悦耳,像毁灭般的支离破碎。该是很眷恋吧,在冬天的时候还苦苦守在枝头,就像所有的老人,开始恋上了夕阳,数着日子,然后庆幸地轻声叹一句:我又多活了一天,真幸运。最后,又带着夕阳的颜色逝去;该是很酣畅吧,下定决心的舍弃,明明是坠下,却感觉身躯如此轻盈。最后,稀薄的灵魂,随着风飘逝,唱着歌谣远去“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突然有几分罪恶感。又有几分庆幸,好在我没有伤害那脆弱的,在死亡中孕育的新生。

站成一棵树,在死亡的轮舞中演绎凤凰涅盘。


我不懂世界,世界也不懂我。

母亲总说我想得太多。或许是吧,我本应该是个乡间的黄毛丫头,却钻进城市里。这之间的过渡,使我过早地知道太多的事情。和鲁迅先生的童年相反,但是,二者都是在连个极端之间的交替,同样在扭曲的缝隙中,窥视世态炎凉。父亲从来不推荐我看任何书,除《红楼梦》外,我不知道他的用意,每次我都抱怨无趣或是看不懂,父亲便训斥我,你都没有深入阅读,有什么脸面抱怨。还记得在电视上偶然间看到一个节目,说是讲解《红楼梦》中的人物,节目中的一位胡子斑白的老学者感叹道:我读了《红楼梦》不下百千次,也都无法将其中的关系理得一清二楚。多年后,我是否也要感叹:我活在这世上几十年,也无法理清这社会的规则。

十三岁的我,该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是的,刚刚跨出儿童时代,身上余留几分稚气。事实上,只有一般兑现了。另一半的我,被十三岁的我所复杂化的“社会”压得变形了,仿佛扭曲的人格,不敢坦率地表现自己的喜怒哀乐,必须压抑。我在我的文章中曾经提到过,品味寂寞是一种生活情趣,但事实上,其实很难达到那种境界。我怕孤独,害怕被排斥,于是很小心地说话。李嘉诚说:“大多数人想要改造这个世界,但却罕有人想改造自己”,但现在我还是想要保持自己最真实的情感。

躲在树的荫蔽下,静静地站着。

老树,让人对其衍生一种敬畏。他从不抱怨风的野蛮,吹落他的枝叶,或是雨的跳动,扰乱他的宁静;也不会抱怨人们肆意的戏弄,或是城市的喧闹。并非逆来顺受,而是顺其自然。并非忍受,只是沉默。人们常说,聪明的人往往会选择沉默处世。
站成一棵树,世界如此简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8-24
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有一个十分有阴森气氛的题记,我摘取其中的一句话大家便会知道了——“有的房子倒塌了,有的房子没了房顶,只剩下木桩钉成的框架,遍地都是白森森的完整的骨骸骷髅,多是兽骨(似狼骨或狗骨),也有人骨,相压相叠,姿态各异。”是不是有一种恐怖小说的感觉?作者在题记中交呆了创作这部小说的缘由——原稿是由一位隐居深山老林中的“须发拖地状若枯树”的老人写就后因一偶然巧合交给作者的。想来想去,我越来越佩服作者刘学林,因为他能将一部常人看后甚至不知是何物的书稿经过数年的潜心研读编译后向读者呈现出一部气势恢宏,情感细腻的动物小说。
全书分为16章,基本上有三条线索贯穿全书——人,犬,狼。主要讲述了母狼珍珍一直在向杀死自己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却因为警犬雪玉的存在而屡次失败。后来犬、狼都分别有了狗崽、狼仔,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中,男主人杜仲终未能幸免遇难,在我眼中,他不愧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的遇难使我感到悲伤,然而若是从狼族的角度思考就不是这样了——大仇终报,杜仲,你害死我的至亲,如此偿命也算便宜了你!这件事使得后来雪玉等犬类的复仇显得顺理成章,然而,复仇心切却并不意味着取得成功,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终于,在老主人也是杜仲的哥哥的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此时,小磊也长大了。显而易见的是,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兰花坳中上演……


这是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男主人杜仲曾是猎人,女主人菊秀勤劳温柔,儿子小磊生龙活虎,女儿杏儿天真可爱。他们在这个原本静谧的小村庄里过着近乎于“男耕女织”的生活。他们善良,不顾家中的拮据毫不犹豫地收留了流浪中的雪虎;他们勇敢,面对狼类的寻仇毫无惧色,反而勇敢地与雪玉等一同与狼斗争;他们淳朴,总是自给自足;他们充满孝心,不顾千里跋涉之苦毅然启程探望生病的母亲……他们身上展现的是原原本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矫情做作,他们,是大写的人,是人性本善的写照,是值得我们去感悟学习的高标!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般忠诚,都是那般勇敢。它们将主人的安危置于自己的生死之上,正是因为它们的顽强与勇猛,狼类的一次又一次的复仇才均未得逞。雪玉,雪虎,不管叫什么名字,总带着一个“雪”字,不仅是因为它体白如雪,更因为如雪般明断是非,当侠客陷入对红狼血杜鹃的爱恋,最终导致主人杜仲惨遭杀害的悲剧后,她拒绝了侠客入山报仇的恳求,而是毅然决然的将其咬死,她说“什么错误都可以容忍和原谅,唯独不能容忍和原谅背叛,尤其是亲狗的背叛”,读到这个情节,我不由得想起《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其中,是愤怒,是痛心,是失望,是无奈……在此我想说一说那只“小斑点”,它因生得瘦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离险境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文中是这样描述的“小斑点儿漫无目的地走向漫漫的黑夜,走向茫茫的山野”,其凄凉胜过马致远诗中的“古道西风瘦马”。若它自始至终这般懦弱也便罢了,小斑点生命中浓浓的悲剧色彩便在于它在母亲雪玉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尽全力相救,最后一次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要知道,它那时已不再与雪玉有什么干系(因为它已被逐出家门),它完全不必如此,然而它没有考虑它自己的安危,反而先想到曾经的母亲……它的短暂的生命大半都在满腹的委屈和对母亲以及哥哥姐姐们的思念中度过,虽然上天并没有给它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是它在它短暂的生命中却放出异彩,诠释了一条狗应有的价值!我想起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大雪,深山,逝去……


长久以来,狼在我们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本书却向我们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大半竟是带着些许无奈——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但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但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己变成独眼,狼便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己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己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直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反之亦然。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而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然而它们最终双双被各自的母亲处死,因为这种行为便算是背叛,对犬,对狼,都是如此。然而相传的白似雪,红似血的杜鹃花却是对它们超脱一切界限向往自由的精神的赞美。这个故事对我也有触动:人在世间,有些界线,是永远都不能越过的,否则,就如同越过雷池一般……
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
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
人,犬,狼。
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

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第2个回答  2010-08-28
读《我的山野朋友》有感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套丛书,书名是《我的山野朋友》,这套丛书一共有四本,分别是《爱在山野》、《麝啸大漠》、《盐湖探宝》、《生育大迁徙》,主要讲述了作者在山野中跋涉探险,走过了大半个中国,其间发生的许多生动有趣的大自然中的奇趣故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真实的大自然世界,接通了我们与大自然相连的血脉,使我们接受了一次生态道德的洗礼和启蒙。

作者通过对香獐、麝香、千年果、相思鸟、穿越怒江大峡谷等一个个小故事的叙述,告诉读者当今世界正承受着环境危机的重压,环境危机实际上就是生态危机,而生态道德的缺失是造成我们当今世界环境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

作者用大自然中一个个真实的故事告诉我们,水是我们生命的源泉,水的污染给整个生物链带来的影响是灾难性的,使人类的健康处于极不安全的状态。我国五大淡水湖是长江中下游湖泊群的代表,是人口最为密集地区的生命线,但是只经历了短暂的20多年,其中的太湖、巢湖,已经是一湖臭水,根本无法饮用,其它湖泊也都面临着湖面缩小、受到污染等等生态问题。

作者用活生生的故事告诉我们,大自然养育了人类,可是我们忘记了感恩,忘记了对其他生命的尊重,妄自尊大,胡作非为。当人类面对大自然而道德缺失的时候,自然也会还之数十倍的惩罚!

通过阅读这套丛书,我进一步懂得了:大自然是我们的母亲,我们来自自然,与自然有着血肉相连的关系,我们应该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珍惜环境,保护环境,和地球上的所有动物、植物和谐共处,让我们的地球母亲永远年轻和美丽。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爱在山野》。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野生动物考察队员,被上级要求到重阳岭里去观察和捕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鹿时所看到和所经历的事情,书里还有对各种动植物的生动描写,知识丰富,故事栩栩如生,读完后让人回味无穷。
我觉得书中最令我感动的一段描写是在书的最后,当考察队员捕获到一头黑鹿时看到黑鹿的朋友正在用无助的眼神绝望地看着他,好像在说:“你为什么要把他活生生的从我身边抢走?”这时考察队员有放掉他的冲动。可是捕获它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它们,他不能把这头黑鹿放走……这个故事把考察队员内心的矛盾、鹿与鹿之间的感情写的十分动人。
从开头的意味深长,到结尾的悲壮和无奈,掩上书卷,内心激荡着强烈的震撼,惊心、愧疚、忧伤、愤怒,还有深深的反思……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何时人类才能真正地依照生态道德行事,与自然和谐相处?有着大智慧的人类除了关爱人本身,还应有大爱,爱自然,爱我们人类生存的环境,这样,世界才会更美,我们的生活才会更美!
《爱在山野》这本书倾注了作者的忧思和对自然、对生命的深深的爱,孩子读后受到深深的感染和震撼,在读后感中从他的视角写出了他的感动和收获。也许我还不能完全理解作者在书中所蕴含的对生态道德缺失的危机感,但我知道读懂了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意义,我想这就够了。

希望采纳我,O(∩_∩)O谢谢。
第3个回答  2013-11-25
捧读刘先平先生的爱在山野一书,从头到尾,一副淡淡的愁云萦绕于心。恍然间,又置身于一个个探险故事之中:蛇猪大战使人惊心动魄;粪粒中的情报让我学到“粪粒知识”;爱的呼唤令我万分惊叹;海南的可可豆等美味又吸引了我;燕喃空谷――我认识了雨燕......
第4个回答  2010-08-25
本书由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张洁的抒情散文。以少儿的成长为主题,细致描绘少儿的日常生活,透过他们的亲情,友情,欢乐,烦恼,揭示其丰富迷人的内心世界。作品因为作家心中怀有的那一份大爱,而焕发着一份撼人心魄的大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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