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勋荣誉获得者、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的荣誉津发放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400元、300元。
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签发证书。
设立过程: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2015年8月24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由国家主席向获得者授予。
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共和国勋章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省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奖金标准为20000元。
以山东省为例,依据《山东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第九条规定:向表彰奖励获得者发放奖金。国家级、部级表 彰奖励获得者奖金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奖金标准为20000元,所需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由授奖主体一次性发放。奖金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调整。对获得表彰奖励的集体,不发放奖金。
扩展资料:
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的相关要求规定:
1、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或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年龄的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发放荣誉津贴。
2、功勋荣誉获得者、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的荣誉津发放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400元、300元。
参考资料来源:德州市社会大救助-山东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