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有哪些

如题所述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有以下几种:书面形式、口头形式、默示形式。

1、书面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的书面形式是指以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合同、公证、律师文书等。书面形式也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法律纠纷的处理也有依据。

2、口头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的口头形式是指通过口头语言形式表达出来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约定、承诺、认可等。口头形式常见于日常生活中,但其有效性较低,容易引起争议。在生活中,要注意对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合规性和合法性,避免因不当行为造成不必要经济损失。

3、默示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的默示形式是指未经口头或书面明确表达,但行为表明的意思表示,例如在超市选购商品时的付款行为,默示表明购买商品的意愿。默示形式的法律效力视情况而定,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认定。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成立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不同,对其效力产生不同的影响。但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其成立都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自由意思、民事行为能力、客体、形式等。其中,自由意思是指民事主体的言行必须基于自由的意志,不受任何不正当的干扰。

2、定义。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客体是指行为必须有明确的客体,如物、权益等;形式是指民事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形式,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3、社会公平。

在实践中,自由意思和民事行为能力是最常引起争议的要件,这两个要件涉及到受害人是否处于弱势地位等问题,往往需要考虑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因素。例如,精神病患者等群体,其行为能力可能受到限制,需要在这些情况下考虑到特殊情况下的法律效力变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