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 轻伤,公诉案 能不起诉吗。

我 是一名高中毕业学生 因为冲动和一个同学把一个混社会的大人砍成轻伤 还有一个轻微伤,事后 我们投案自首 并且赔偿了伤者的损失 在派出所达成了和解协议 而且我也是初犯 眼看马上就要去大学了 我是不是会坐牢阿?
关键 是现在案子已经移交 检察院了,我不知道会不会坐牢阿。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此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那么什么案件可以刑事和解呢?根据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但也有个限制条件,一个是必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规定的犯罪案件,且是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第二,必须是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因此,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即使双方达成和解,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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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27
你做的很对,结合你的情况实践中不会提起公诉,不会受到刑罚处罚。

派出所已经把此案当成治安管理案件对待了,经过行政调解达成和解协议是对的,否则你还要受到行政处罚。所以达成协议后你也不会受到行政处罚。连案底都没有。放心去上大学吧。只是对方还有向法院提起自诉的权利,所以你们要防止这个情况发生,不过即使对方提起自诉法院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判你。

但是要以此为鉴,冲动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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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都移送审查起诉了啊?不过你还是不用太担心。
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也不会起诉的。

刑诉142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条包含的意思有自首一项。所以你是处于可以不起诉的范围内的。

另外“轻伤害得到受害人谅解,并已经达成和解或接受行政处罚。 ”也是可以不起诉的。

在检察院工作实践中你的情况不起诉的可能性是非常非常大的。

这时还要提醒你,如果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受害人还是可以拿着决定书去法院对你提起刑事自诉的(你最后一种被判刑的可能性),所以得到被害人的真正谅解是十分必要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19
一般不会 只要伤者不起诉 没事
第3个回答  2010-08-19
打架斗殴的 一般公安就调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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